10月21日晚,长葛交警全城严查酒、醉驾等重点违法行为,此次行动,长葛交警联合禹州交警在城区、新区以及乡村道路设立执法盘查卡点对过往车辆逐一检查。
当晚查处酒、醉驾8起(醉驾2起,酒驾6起),涉牌涉证5起,客车超员1起,货车超载2起,改装改型5起。
	
	 
	
	一司机驾照被吊销后仍开车上路,当场被查,双岳路上执勤民辅警正在检查过往车辆,当被要求出示驾驶证时,一位驾驶人含糊其辞,神色紧张
迟迟不出示驾驶证,在询问下,驾驶人说出自己的姓名及身份证号,执勤交警经过核查得知,该男子是禹州市人,2013年1月10日因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被禹州市交警大队查获,后被吊销驾驶证,此次属于无证驾驶,在证据面前,该司机承认,自己为“图一时方便”,心怀侥幸驾车上路,未料被交警当场查获,同时,该男子驾驶的小型汽车逾期未检验,达到报废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
该司机因无证驾驶将面临罚款或行政拘留的严厉处罚,目前,其所驾驶车辆已被依法暂扣,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一男子辩称只喝了两瓶啤酒,初步检测结果为150mg/100ml
人民路与八一路交叉口,一男子落下窗户,一股酒气扑面而来,果不其然,酒精排查仪亮起了红灯,并发出声音:“对不起,您喝酒了!”,执勤民警立即要求当事人下车接受检查,出示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进行身份及车辆信息核实等流程。
“喝了多少?”
“喝了两瓶啤酒……”
执勤民警对其进一步酒精检测,
“这是多少?念一下上面的数字。”
“150”
“经过呼气式酒精检测,显示你的检测结果150mg/100ml,需要对你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进行进一步鉴定。”随即医疗人员抽取当事人血液进行送检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我们提前研判,对统一行动进行了周密部署,从警力调用、行动地点选择、安全防护措施等方面进行了详细安排,坚持‘逢车必查 逢疑必究’的原则,对过往车辆、驾驶员进行核查,高效打击酒驾醉驾、无证驾驶、超员超载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积极消除源头隐患,减少事故风险。”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秦付强说。
道路交通安全事关千家万户,各位司机朋友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切勿心存侥幸。
酒驾的法律成本: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