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
各家电、3C电子产品销售企业:
为提前谋划开展2025年全市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根据2024年12月14日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主体征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主体
各镇(办)家电、3C电子产品等销售企业。
二、参与商家基本条件
1.在长葛市内依法注册登记且独立结算的经营主体(商家类型要求为企业,由个转企的参与商家应为成立一年以上,变更前后需要保持法人代表、经营范围、地址等信息一致,其中3C数码参与商家要求为企业性质,且个转企的参与商家,变更后需要保持法人代表、经营范围等信息一致,持续经营满一年以上(包含个体工商户经营时间);
2.主营家电、3C电子产品等零售业务,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区域覆盖能力,有配送、安装、调试、维修、逆向物流等售后服务能力,能按区域进行有效管理;
3.具有规范的出入库管理机制和财务管理制度,具备开具数电发票的能力,能提供活动相关的进货、销售、配送等台账资料;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能按相关活动要求在第三方服务平台系统上传交易信息资料;
4.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近两年无重大安全事故。2022年以来参与我市历次政府消费券活动和以旧换新活动无违法违规记录;
5.能够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补贴资金审核、违法违规行为调查,并提供佐证材料;
6.线上参与主体能够自营或组织平台商户开展销售业务,具备从事线上销售的合法资质和自有线上平台,自愿通过第三方服务平台领取资格券,能够按要求实时传输数据, 具备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风险管控能力;(线上参与企业必须有实体店)
7.参与主体自愿签订承诺书(承诺书内容及格式,由属地商务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制订)。严格遵守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相关规定要求,规范经营,配合有关部门严防套补、骗补等行为。参与主体有违规、传播不实信息、不按照统筹安排有序开展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的,自愿接受相应惩处并退出参与主体名单。
三、工作要求
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梳理复盘2024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商家征集、组织实施、资金审核拨付、风险防范等各环节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考虑商家实力、服务能力等因素,做好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主体的征集、确定、公示等工作。
参与主体征集工作于2025年5月23日之前盖章报送市商务局,市局统一公示后,将参与活动商家名单报送至商务厅。参与主体名单为储备名单,如国家、省政策调整的,以国家、省通知为准。
活动过程中,可结合工作情况对参与主体进行完善优化、动态调整、分批征集,每批征集、公示结束后,由市局汇总报送商务厅。
长葛市商务局
2025年5月20日